| 庆云县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任务目标责任状 为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全县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责任状。 一、减负工作的目标任务 1、确保辖区内不发生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严重群体性事件以及造成重大影响的其它案件。 2、确保农民负担监督卡、计税证、纳税通知书、完税证、土地延包证、水费通知书以及收费收据,到村率达100%,到户率达到98%以上。 3、确保按证卡和审批标准向农民收取税费,不发生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乱摊派的现象;不出现违反上级规定,擅自出台增加农民负担的文件项目、下达涉农政绩考核指标、出台达标升级评比活动等。 4、确保转移支付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专款专用,农业“两税”附加及时返还到村,不挤占、平调、挪用。 5、确保辖区内群众信访案件处结率达98%以上,不出现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 二、加大减负工作监管力度 1、成立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有关部门为成员的减负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层层签订责任状,并把减负工作列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 2、对农民承担税费进行严格审批,市审批到村,县审批到户,按审批方案填写发放负担卡及税费通知书,做到随征收随开具税票和收据,确保全部到户。 3、严格按规定使用“两工”,动用“两工”必须经市减负领导小组批准,严禁强行以资代劳。 4、落实各项减免政策,按规定对70岁以上老年人和困难户等给予减缓免,所有减免资金全部落实到户。 5、6月、7月、11月组织对辖区内证卡发放、夏秋税费征收情况进行统一检查,坚持不定期抽查,抽查村数不低于80%;各乡镇自查不少于三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每个季度主要领导公开接访一次,对群众信访案件做到不推、不拖、不压,处结及时,化解矛盾。 7、坚持依法征收税费,严禁组织“小分队”强征强敛,严禁非法动用警力,严禁无证卡和不开票据收取税费,严禁搭车加码,严禁未经批准使用“两工”或强行以资代劳。 8、建有固定的公示牌或公开栏,坚持按月公开农村财务,重大事项随时公开。 9、把减负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做到足额拨付。 三、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对农民负担实行“一票否决”,凡超标准征收税费、发生重大案件造成恶劣影响的乡镇,或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整改措施不力,造成群众进京到省上访或有三个以上的村出现问题并不能及时查处的乡镇,纳入重点管理。凡被列入重点管理的,取消该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减负办主任当年度一切评先树优资格,有关人员在重点管理期间不能提拔、重用;问题严重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连续两年被列入重点管理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降职使用。
庆云县人民政府签字人:
乡(镇)政府签字人:
二00四年三月 |